2018-12-11 14:56
首先,需要对网络暴力进行界定。所谓网络暴力,是网民通过网络这一平台,进行倾向性意见发表,最终形成一定群体的网民对于某一特定个人或者群体进行一边倒的声讨,甚至进行“人肉”搜索、现实中的攻击等,使得该特定个人或者群体受到不正当的攻击,损害其自身权益的行为。网络暴力的爆发依托于网络平台的言论表达进行,往往也是通过网络言论进行传播。这一问题乍看之下并无大碍,似乎只是网民言论自由的体现,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往往会造成一边倒的舆论声音,投射到现实生活中,对该遭受网络暴力者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
实质上,网络暴力的本质在于对他人个人合法权利的侵害。通过“人肉”的方式将该遭受网络暴力者的基本信息公之于众,乃至其在哪里工作、居住、电话号码等,披露大量与事件无关的该遭受网络暴力者其他日常生活细节或者照片等。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在网络上对该遭受网络暴力者进行无端谩骂,用不当言论对他人造成困扰。这些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所收敛,但网络的虚拟性以及匿名性,使得部分网民极易受到不当的舆论导向操控,从而产生大量的不当言论。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声音,一旦形成一定的趋势或者范围,往往会对遭受网络暴力者形成极大的困扰,甚至威胁到其人身安全。因此,在网络安全培训中,需要对网络暴力的解决进行探讨。
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必然有所作为。网络因为虚拟性和匿名性、易操纵性,使得网民的意见容易被左右,同时也更可能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而因为追责成本大,且往往难以界定,因此这些暴力网民也往往不会因为自己的不当言论或者举措受到惩戒,因此也就无法控制网络暴力行为。笔者认为,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中,舆情监控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内容,因此对于相关内容的发酵,应当及时采取澄清、辟谣或者删除不当言论的做法。同时,社交平台上,应当实行实名制,对于行为和言论严重不当的网民,应当能通过其社交账号及时准确定位到现实中的个人,从而对其行为进行控制。
同时,遭受网络暴力者也应当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律中已经将严重的诽谤、侮辱行为定罪,同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也会因为违法性受到惩罚。在网络安全培训中,应当对每个网民进行警告的同时也向其明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及时运用法律武器防止自身的人身安全受到侵犯。
网络暴力行为在现阶段仍然频频出现,同时也很难规制,在网络安全培训中也尚未被当作关注的焦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暴力行为已经愈发增大了从虚拟世界向现实世界蔓延的可能性,因此应当在网络安全培训中将此内容纳入培训范畴,更好地遏制网络暴力发生的可能性,更好地维护网络整体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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