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15:27
平台作为关键的一环促使共享经济发展,在创设交易规则、提供交易渠道的同时收集获取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是数据传播方式发生实质性转变的重要原因。而随着线上交易数量与日递增,平台个人信息完善要求不断提出,平台积累的个人信息也逐渐变多,这些个人信息从最初的辅助性资源变成了共享经济的核心商业资源之一,成为了具有巨大潜在价值的经营资产被商家和平台运用。也正是因为潜在价值巨大,平台与商家往往希望这种价值能够放大乃至最大化,使用过程中往往并不合规,用户个人信息频繁受侵犯。
将视线拉回至2018年初,信息合规培训认为“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值得关注。今年年初,我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发布了用户个人年度账单,里面包含了该用户过去一年通过支付宝完成交易的总体情况。账单公有六部分,分别为用户粘度网购总支出,生活缴费情况,交通付费情况,线下商品服务购买次数,支付后或奖励金次数,以及根据之前数据软件对于用户2018年消费的关键词预测。
随后一天,实施这项服务的蚂蚁金服就发布紧急通知,表明其创设的年度账单是充分尊重了用户知情权的情况下发布的,只是在获取用户授权时采用的方式不够明确。而后才发现,用户在打开支付宝年度账单时,首页以明显小于其他文字字号的形式显示一行内容,即“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且默认为用户勾选了同意。这里的《芝麻服务协议》内容存在着大量要求用户同意让渡其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的条款,且规定在很多情况下无需再次取得用户授权。而实质上用户即使未在选项中勾选同意,同样可以获取自己的年度账单。
支付宝在此次账单事件中,以极其不醒目的方式获取了用户并不自知的“知情同意”,不当利用了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占有使用等权利。如果消费者没有注意到这里的默认同意,直接进入账单页面,那么用户由此生成的个人金融信息很可能面临平台之间或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不当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很可能遭受侵犯与威胁。
尤其在共享经济背景下,以大数据作为背景的平台数量激增。在平台间相互联合是未来发展趋势的情形下,各平台捆绑后分享数据除了经济数据,更多的其实是用户个人信息。各平台都渴望获取更多的用户个人信息,由此衍生的灰色链条即数据买卖成为了共享经济发展中的潜规则。用户个人信息关系着用户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如不对此现象进行规制,将会促使个人信息侵犯的问题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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