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培训:《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2018-09-27 14:55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律层面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得到了显著提高,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建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化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即为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之规制范围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共有二十四条,旨在维护通信网络安全。首先,网络安全培训中必须对《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的专业术语予以明确。其对通信网络中的常见术语划定了的范围。所谓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通过域名解析服务器或者域名数据库,为域名持有者提供的权威分析或者域名注册的行为。安全防护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防止通信网络的瘫痪、阻塞、中断或者遭遇非法控制,同时也包括在通信网络传输过程中所遇到的信息泄露、存储传输的数据丢失等具体情况。可见,通信网络中可能涉及的一切安全问题均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制范围之内。同时,《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负责通信网络安全的具体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通信管理局,此二者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之规制主体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的规制主体为二,包括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及电信管理机构。该办法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权利及义务,对电信管理机构的职权及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网络安全培训中,必须对此二者的规定均予以了解。

首先是通信网络运行单位。通信网络运行单位作为通信网络运行的主体,自然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的最重点监管对象。根据该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必须按照电信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开展通信网络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通信网络安全负责。无论通信网络运行单位进行何种工程的新建或者改造,都必须采取相配套的通信网络安全维护措施,且二者必须同步进行,确保该工程开展的安全性。此外,通信网络云心单位还应当对已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监管划分,明确各通信网络的安全等级,按照包括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在内的四项标准,对通信单元遭破坏后的威胁程度进行从一级到五级不同程度的划分。在通过该网络定基评审后的三十日内,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必须就该级别划分向电信管理机构进行报备。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在备案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对于电信管理机构,其作为通信网络安全的监管机构,职责同样十分重要。首先,其必须对通信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明晰,严格监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日常工作。对于通信网络运行单位中最重要的危害等级评定,必须在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提出草稿后予以评议,准确判断各等级的设定是否贴切。同时,其必须及时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所提出的等级评定报备进行审核,确认无误。此外,电信管理机构还需要根据危害的不同等级,定期对各单位的通信网络安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以期最大程度防患于未然。

在网络安全培训中,对于通信网络安全的相关问题,应在遵照《网络安全法》的前提下,充分参考《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更好地维护通信网络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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