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处罚:虚假广告处罚

2018-05-30 17:51


       虚假广告是指通过虚构产品、过分夸大产品功效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采用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以达到误导、欺骗消费者的目的,谋取利益的行为。在众多违法广告中,虚假广告作为常见类型之一,对其的有效规制一直是违法广告处罚的重中之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违法广告处罚并不局限于一部法律之中。在违法广告处罚问题的探讨中,明确现行法律中对于违法广告的相关规定十分重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告法》作为我国专门就广告问题进行规定的基本法,其中对虚假广告的界定与处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明确性。《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对虚假广告进行了明确定义,并对四种典型的虚假广告行为进行了列举。对于虚假广告的违法广告处罚问题,《广告法》以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进行了专门规定。对于涉及虚假广告的违法广告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违法广告处罚中,对于虚假广告,首先要停止该虚假广告的发布,责令广告主消除该虚假广告的影响;其次以广告费用为罚款基准线,根据虚假广告严重程度的不同,对责任主体处以相当于广告费用不同倍数的罚款。若广告费用明显偏低无法计算,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分别处以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或者一百万以上二百万以下的罚款;最后,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吊销广告主营业执照,同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同时,《广告法》中对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也有相应规制措施。可见,在《广告法》中对虚假广告处罚的规定更为全面细致,在违法广告处罚中,可根据情节轻重的不同进行适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严苛的法律,其中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具体内容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或者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该条中“违法国家规定”必须结合我国其他法律中对违法广告处罚问题进行运用。在《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广告法》第二章中对广告内容制定明确标准,对于虚假广告也有较为清晰的界定。但从《刑法》设立虚假广告罪不难看出,违法广告处罚中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制措施,《刑法》也被纳入其中,足见我国对于整治虚假广告的重视程度,也从侧面反映出虚假广告问题在广告行业的严重性,对消费者的潜在威胁较大。三、其他相关法律

       违法广告处罚中,除了《刑法》与《广告法》两部基本法律外,其他法律中同样对虚假广告处罚有相应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对外贸易法》中对违法广告处罚的规定不同于《广告法》,“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为经营者的虚假广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同时消费者对于虚假广告行为也可以要求行政部门予以惩罚。

       违法广告处罚中,虚假广告作为最常见的违法广告形式之一,因其对消费者存在危害而被各项相关法律予以规定。在违法广告处罚中,必须结合虚假广告具体形式及内容加以判别,准确运用相应法律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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