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独家报道:美国驻华使领馆过度收集中国员工信息,可能将数据转交给美国情报机构

2022-09-20 09:18


环球时报英文版北京时间9月18日报道称,“美国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要求中国员工公开他们的社交媒体账户、资产以及邻居和朋友的信息是否违法?” 近日,自称曾在美国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工作的李明(化名)在中国热门问答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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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说,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每隔几年就对中国雇员进行一次背景审查。这种审查涉及个人隐私,中国员工被告知所有信息都可能移交给美国情报机构。虽然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表示中国员工可以自愿登记他们的信息,但实际上,如果他们拒绝,他们的工作就会受到影响。 

“美国声称保护个人隐私和尊重人权,而其行为表明该国采取了这种典型的双重标准,”李在帖子中说。 
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是否侵犯了中国雇员的隐私?近日,《环球时报》采访了包括李明在内的几位曾在使领馆工作过的中国员工,李明表示,这份工作看起来还不错,但一点都不好。在背景审查的掩护下,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强迫中国雇员提交他们的个人、家庭成员甚至邻居的信息。审查让他们觉得自己正在接受审讯。
截至发稿时,美国驻华使领馆尚未回复《环球时报》的采访请求。中国专家表示,美国使领馆的做法是典型的过度收集数据的行为,完全违反了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要么提交要么被解雇 
李仍然清楚地记得他被要求填写背景审查表格的那一天。他一个人在房间里,还有一名负责这项工作的中国员工。填完表格,签了名,让他念了一份表格里的“誓约书”,让他觉得尴尬又奇怪,好像要加入什么神秘组织似的。
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另一位前雇员赵平(化名)也向《环球时报》证实,所有中国员工在申请工作时都必须接受背景审查。这种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他认为,随着有关个人隐私的问题越来越多,这种检查变得更加严格。此前,一些中国员工表达了不满,但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表示,“这是上级的要求”。
《环球时报》获得了一份“海外审核问卷”的表格,该表格分为说明和正式表格两部分。说明一方面提到“提供信息是自愿的”,但随后是“威胁”句子,内容为“但是,如果您不提供所需的信息,您的背景调查将无法完成,这将对您获得或保留联邦或合同就业的能力或逻辑或身体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隐瞒、误报或伪造信息可能会影响您获得或保留您的联邦或合同就业的能力... 它还可能导致对您的就业前景和工作状态造成负面影响,潜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遣返,
问卷很长,问题列表涵盖11张A4纸。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居住历史、7年内三个非亲属的社会关系、7年内出国旅行、是否被美国或其他外国政府调查。 
中国员工需要填写补充背景调查表,除了几乎所有的亲属信息外,还强制要求提供邻居信息。
赵告诉《环球时报》,他的一位同事曾经向邻居要电话号码,邻居问:“美国人不信任你们的中国员工吗?” 
“不信任一直存在,”赵告诉《环球时报》。例如,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会不定期地在出入口安检处检查行李,并曾要求中国工作人员脱鞋检查。
《环球时报》还从消息人士处获悉,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有专职背景调查人员和中国雇员担任安全调查员,要求他们有“在中国政治和法律机构或调查公司的工作经验”,以协助美国官员。 
安全调查人员有时会直接向中国员工询问他们的个人社交媒体账户(例如微信)和个人电子邮件地址。他们还将与中国员工进行安全审查面谈。“他们傲慢、咄咄逼人,让人感到恶心,”赵说。 
尽管调查问卷称,根据美国隐私法,该信息将受到“保护”,不会受到“未经授权的披露”,但说明仍表示,“您在此表格上提供并在调查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可能会在没有您的同意情况下被披露和使用根据《隐私法》保留您的记录的联邦机构的同意。
大使馆列出了中国员工信息的“日常使用”的11个方面。根据表格,“常规使用”是指美国国会、司法部、新闻媒体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使用问卷中的信息。 
同时,它还表示,调查问卷的内容可以供国家安全法规允许的情报机构使用,包括 1947年《国家安全法》、1949年《中央情报局法》和第12333号行政命令。
1947年的《国家安全法》是二战结束后美国政府对军事情报体系进行的重大战略调整,奠定了战后美国军事情报体系的基础。该法案强调政府其他部门与各情报机构协调国家安全,将中央情报局建立为国家安全委员会下属的机构。 
它允许披露在刑事调查中获得的外国情报以及对外国情报来源进行刑事调查的通知。也就是说,总检察长或联邦政府任何其他负有执法责任的部门或机构的负责人,应根据总检察长与局长协商制定的指导方针,迅速向国家情报局局长披露。 , 在刑事调查过程中由司法部或该部门或机构的成员(视情况而定)获得的外国情报。
至于12333号行政命令,知情人士告诉《环球时报》,这是美国情报机构进行大规模监视的主要依据。 
据此前媒体报道,在斯诺登案之后,一些非政府组织提起诉讼,要求公开美国政府监视活动的法律依据。前总统罗纳德·里根于1981年签署第12333号行政命令,授权国家安全局监视外国情报目标。前总统乔治·W·布什在2008年对该命令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定义了十几个情报机构的职责,包括它们如何合作和共享信息,授权这些机构将其数据收集范围扩大到美国以外。该命令仅受行政部门监督,不受法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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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起针对中国西北工业大学的网络攻击。卡通:维塔利波德维茨基

信息泄露风险
“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这些做法是过度收集数据的典型行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主任、研究员唐岚告诉环球时报,并指出毫无疑问,中国员工面临着很大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以提交个人微信账号为例,虽然直接访问数据在技术上可能并不容易,但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总是可以以“配合国内司法调查”为由要求员工展示他们的微信对话。唐说,这是对隐私的侵犯。 
唐强调,美方此举是一种“数据霸凌”,过度收集中国公民数据与其“人权捍卫者”形象背道而驰。  
该专家表示,美国使领馆应遵守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应明确、合理,并应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个人信息的收集应限制在达到处理目的的最低限度内,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各国使馆出于工作目的有必要进行背景审查,但调查的前提应是合法性和必要性。 
“向美国甚至情报机构提供数据太过分了,”朱说。 
但是,按照国际惯例,使领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所高艳东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中国员工的权利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在国际法上,外国驻中国使领馆不受中国法律管辖。. 根据对等原则,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受外国目的地法律管辖。
“但没有管辖权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采取措施。例如,中国员工可以申请外交渠道与美国沟通或寄信,”高告诉环球时报。
“此外,如果中国员工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即使使馆享有外交豁免权,中国员工也有可能在美国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高说。
原文链接
https://www.globaltimes.cn/page/202209/1275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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