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法务培训之直销银行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2018-07-31 11:35


今天的直销行业法务培训主要就直销银行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主要从个人征信体系、个人存款保险制度和电子证据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借鉴一些别国的发展路径希望对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制有所帮助。

首先,个人征信体系这个概念是指合法的第三方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和社会有关部门在共同约定的情况下,对分散于金融机构与社会相关部门中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编和整理,存储为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在个人征信体系的基础上,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能够为相关金融机构或权力机关提供个人信用征信报告或个人信用等级评估。在世界范围内来看,个人征信体系的模式一共可划分为三种,分别是以欧洲为代表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征信系统、以美国为代表的私人征信系统以及以日本为代表的私立征信系统。

个人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以银行为代表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其所吸收的存款提取出部分资金作为存款保险准备金,这种存款保险准备金由存款类金融机构向政府规定的相关部门缴纳,当金融机构因遭受风险而不能保障其清偿能力时,该存款保险机构会对其进行清偿援助,从而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金融机构出现信用危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最后是电子证据制度。

在直销银行业务的办理过程中,由于客户不再需要去实体营业网点,因此在业务中,客户的行为和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都不能得到监控系统的记录,客户也只能自行阅读业务告知书和风险告知书,在做出同意交易的意思表示时,客户仅能通过点击确认键或留下电子签名,而银行方面在得到这样的意思表示时,也很难考证这个意思表示是否来自于客户本人,另外,在直销银行业务办理之后,并不会产生纸质单据,银行方面会将客户的电子签名和其他信息通过数据化的形式留存在业务中的存储器中,而客户一般仅通过交易完成的页面来进行确认,这样的后果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证据留存的难度得以增大,解决这一问题,发展与直销银行业务相适应的电子证据制度就显得极有必要。

通过对于欧美发达国家的直销银行法律规制的研究,其目的在于从法律的层面出发,找到直销银行业务在欧美等国家中发展良好的原因,证明完善的法律规制在直销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总结出国外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并进行相应的本土化分析,找到适合于我国直销银行业务发展的法律规制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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