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法务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2018-06-28 10:32


       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证券业作为资本流动高度频繁的行业,很容易成为商业贿赂行为后摆脱不利后果的手段。在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法务培训中,不仅需要对金融业自身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及有效避免,同时也需要对利用金融行业进行脱罪的其他商业贿赂行为保持充分警惕。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金融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制需要在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法务培训中予以明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涉及对商业贿赂行为规制的部分,主要包括《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破坏       金融管理秩序罪以及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商业贿赂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在金融行业与上述罪名相关的商业贿赂行为中,常见形式为行贿人为获取金融机构相关证件、证券交易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信息等,通过向金融业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的方式,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刑法》作为最严厉的法律,一旦金融行业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构成上述罪名,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刑罚措施。在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法务培训中,必须对上述金融行业商业贿赂可能涉猎的罪名及对应的刑法手段予以明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于2016年10月31日修改后施行。该法针对金融行业中的银行业,对其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措施及银行业因不当行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做了完善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银行业进行统一监管,其中对银行业的审慎经营规则作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在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培训中必须明确,贷款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同时也是银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高发地带。实践中,不符合贷款要求的贷款方通过向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提供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方式获得贷款资格的情况并不少见。此举实则增大了银行承担的贷款风险。因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通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整体进行监管,有利于减少甚至杜绝银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概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对保险行业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该法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保险业务、运用资金以及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在保险行业中,存在投保人为获取保险理赔而对不当标的进行投保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形下,投保人往往采取向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因此,在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培训过程中,必须对保险板块中商业贿赂行为的高发领域予以高度警惕,以最大程度确保保险行业的正常运行,起到维护保险公司自身利益的作用。

       在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法务培训中,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既包括针对金融行业统一适用的《刑法》,也包括针对金融行业中不同板块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等。其中对于金融行业商业贿赂的规制措施,既包括有关行政部门采取的违法处罚措施,也包括最严厉的刑罚措施。金融行业反商业贿赂培训必须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相关内容予以充分学习,以更好地维护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

       严正声明:本文章内容为佑碧艾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EB)原创作品,LEB对该作品享有全部著作权。欢迎转发,如需以任何形式转载请注明作品出处及标注作者(LEB)署名,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推荐新闻
会员升级
会员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