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公布12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2018-03-01 17:22


       上海市工商局28日发布公告曝光了2017年度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其中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广告案件占比很大,虚假广告以及使用违禁用语的违法广告案件数量最多。

       公告中称,2017年全年,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5448件同比增长94%;处罚没款1.32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额分别为4384件9029万元,分别占比80%70%同比增长146%和95%


典型案例

1.现金卡(投资理财服务)

发布媒介:微博

违法主体:上海浅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利用其新浪微博账号和新浪粉丝通广告推广,发布含有“裸贷”事件图片的广告,在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含有“男女搂抱牵手”图片广告并配有格调低下庸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文字,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80万元。

 

2.拍拍贷(投资理财服务)

发布媒介:电子邮件、互联网站

违法主体: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在其自有网站发布“拍活宝产品”广告,含有对投资回报预期收益的保证性承诺,并对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未予警示;当事人还未经他人同意发送电子邮件广告,其中宣称“你的信用额度¥500,000马上使用”的承诺实际无法兑现,构成虚假广告。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80万元。

 

3.赛维干洗(特许经营加盟)

发布媒介:互联网站、印刷品

违法主体:赛维干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通过其官网和印刷品,宣传推广特许经营服务,相关广告中含有“荣登行业第一品牌”“干洗加盟店成功年入30万的秘诀”,以及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等违法内容;同时还查明广告中“全国门店超10000家”“有1000名技术从业人员”等内容与事实明显不符,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60万元。

 

4.沃尔得教育(特许经营加盟)

发布媒介:互联网站

违法主体:上海沃尔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含有“沃尔得教育加盟第2年起即可盈利”和“沃尔得高收益、高回报:沃尔得国际英语&贝儿得国际少儿英语第2年起即可盈利,5年的投资回报率40%-50%”等内容的广告,构成在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服务广告中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行为,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10万元。

 

5.脑立方(教育培训)

发布媒介:微信公众号、室内场所、印刷品

违法主体:内蒙古脑立方全脑应用训练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利用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广告宣传方式推广其培训业务,广告中含有“通过本学习法的训练,达到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效果”“7天记住学期整册英语单词”等内容,并含有参加脑立方培训的学生照片、奖状和家长聊天记录截屏,脑立方学员参赛获奖照片,以及国家领导人照片等,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38.6万元。

 

6.瑞思学科英语(教育培训)

发布媒介:微信公众号

违法主体:上海瑞沃迪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为推广服务,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题为“注意!这些孩子可能要火了!”的宣传内容,其中含有陈XX、沈XX(均未满十周岁)接受其英语培训服务的相关内容。该广告使用受益人的名义做推荐、证明,并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10万元。

 

7.天天拍车(普通服务)

发布媒介:付费搜索

违法主体:上海谨务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利用搜狗和百度搜索进行付费搜索广告推广,其中含有“全国竞拍多卖20%”的内容,实际是部分而非全部车辆的成交价超过市场价20%以上,还谎称“已为百万名车主成功免费卖车”,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款47.2万元。

 

8.香天下火锅(餐饮服务)

发布媒介:微信公众号

违法主体:上海蜀地辣子鱼餐饮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含有“一个女人裸露两腿张开跷在窗台上”的图案,且结合表述的文字低俗不雅,有违社会良好风尚,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20万元。

 

9.百龄堂盐藻虾青素百龄堂极藻5S(普通食品)

发布媒介:互联网站、百科词条

违法主体:上海心知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利用互动百科企业词条进行宣传,通过将临床医学报告中“虾青素”替换为“百龄堂盐藻虾青素”、虚构《抗衰老圣典》中相关内容等方式,冒充“百龄堂盐藻虾青素”“百龄堂盐藻”具有临床医学功效;当事人还利用自有网站虚构科研机构和科研数据成果,冒充“百龄堂极藻5S”对疾病治疗有效。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30.32万元。

 

10.Healthy Care葡萄籽胶囊(普通食品)

发布媒介:互联网、应用程序

违法主体:开平市集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Healthy Care葡萄籽胶囊,在产品宣传页面中发布“发挥抗癌抗过敏作用,抗前列腺癌、抗肝脏肿瘤的作用,还可以对抗神经系统损伤”等内容,构成非药品使用医疗用语和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10万元。

 

11.优曼芯语(消毒用品)

发布媒介:印刷品

违法主体:上海京世发型美容店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为销售“优曼芯语”系列产品,在店内张贴、摆放产品宣传海报和宣传册,宣称产品“预防和改善妇科疾病”“增强生殖系统免疫力,恢复生殖系统自洁自愈的功能,有效消除妇科疾病困扰”“有效预防和改善妇科炎症的反复发作,不产生耐药性,降低女性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宫颈癌的发生率”等医疗用语,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10万元。

 

12.狂暴之翼(手机游戏)

发布媒介:互联网、应用程序

违法主体:上海驰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为吸引更多玩家下载游戏,在第三方平台发布广告称“苹果付费榜第一 今日限免”。经查,该游戏自上线起均为免费下载,当事人虚构游戏“限免”,并虚构游戏应用在苹果付费榜排名第一,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款5.64万元。


虚假违法广告重灾区——互联网

       互联网广告的出台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1995年实施的《广告法》,那时还没有互联网广告,所以对互联网广告只字未提。后来互联网技术发展快速,广告的形态也不断演化。工商总局从2011年就开始研究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办法,并且不断深入。2015年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后,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为互联网广告的立法立规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国家工商总局形成《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于2015年7月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和总局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形式:一是网幅广告进行静态图片、动态动画以及交互式的回答问题等方式的宣传推广;二是一种对浏览者干扰最少的文本链接广告;三是具有很强针对性的电子邮件广告;四是像是永不消失的幽灵,极易影响正常网页浏览的漂浮式广告。

       我们总结互联网广告违法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例如:赛维干洗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作为宣传推广。二是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例如:Healthy Care葡萄籽胶囊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医疗用语和宣传疾病治疗的情形。三是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例如:沃尔得教育投资加盟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行为从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四是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例如:现金卡和香天下使用淫秽图片进行推广的违法广告。

       因此,必须要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管。首先,应运用好违法广告监测体系,实行 “以网管网”,同时也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中的资料采集、违法广告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其次,明确互联网监管机关的职能,赋予行政权力。《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已经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范围,同时在第十二条规定了网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体资格的资质条件和审查,要将法条落到实处。最后,可以从上述12个典型案例中看出违法主体主要是广告主,广告主作为一切广告活动的最初发起者,需要强化广告主的第一责任,可以看到在《办法》中的第十条第一款 “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及第四款规定“互联网广告主委托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修改广告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可以被确认的方式通知为其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解决了互联网广告展现中最为普遍的“跳转链接”的审核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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