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侵犯商业秘密 先证明“秘密”存在

2018-01-16 17:15 来源:法制晚报


      2017年的最后几天,百度一纸诉状将其前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王劲及王劲所经营的美国景驰公司告上法庭,称其侵犯商业机密,并索赔5000万。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百度方面称,“案件属实,已进入司法程序,任何进展,均以法院方面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王劲则回应称,百度的起诉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公司律师将在事实和法律层面上予以回应。


      据悉,景驰公司的总部很快将搬回中国,2017年底前,将在安徽省安庆市投放50辆无人车进行运营测试。而百度无人驾驶方面,最新的消息是,12月20日,百度Apollo无人驾驶汽车雄安新区顺利开跑。


      关于本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仁堂律师分析称,王劲是否侵犯了百度的商业秘密,要根据保密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确认。


      为什么是王劲?


      公开资料显示,王劲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系,留学美国并在佛罗里达大学获得了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自1991年起,王劲在美国硅谷的多家公司担任管理和技术职务,包括甲骨文、Informix和E-Loan等。


      王劲在百度期间,创立了百度移动云事业部、百度大数据部、百度基础架构(云计算)部、百度美国研发中心、百度深圳研发中心;并以百度深度学习实验室(IDL)为基础,联合创立了百度研究院,专注人工智能发展。


      王劲还创立了百度自动驾驶事业部,积极部署和推动了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推动了互联网技术、业务模式与汽车产业的深度融合。


      知情人士称,百度之所以下定决心状告王劲,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王劲不仅自己辞职,还“挖走了百度很多技术人才”,这让百度觉得不能忍受。


      实际上,百度与王劲的矛盾在今年3月就初现端倪。3月1日,百度通过内部邮件宣布:高级副总裁王劲由于个人和家庭原因,将不再担任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仅仅数小时后,王劲的照片就被官网下架,彼时,王劲在百度高管介绍中位列第五。


      3月27日,王劲在出席洪泰基金CEO春分大会上,高调宣布,五天后,自己即将离开百度并围绕自动驾驶进行创业。两天后的3月29日,IT领袖峰会上,王劲以景驰公司创始人兼CEO的身份参与无人驾驶论坛的讨论。3月31日,王劲正式从百度离职。


      百度起诉什么?


      根据公开报道,百度以侵犯无人车商业机密为由起诉前高管王劲,主要观点及诉讼有以下五点:


      第一,百度在自动驾驶领域进行了大量投入,拥有大量商业秘密,王劲知悉并掌握百度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二,王劲违反了与百度的竞业协议。百度表示其与王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不招揽百度员工义务及保密义务。2017年3月31日王劲离职,百度一直按时并足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然而,王劲离职时既未向百度返还存有百度重要商业秘密的电脑等物品,亦未做任何离职交接,甚至离职后直接违反合同义务,侵害百度商业秘密。


      第三,王劲离职百度前就策划设立景驰公司,景驰公司一直在中国市场开拓业务,在自动驾驶领域与百度有直接竞争关系。


      第四,王劲在职期间就公然违反公司高管忠实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利用职务便利从百度招揽技术人员;离职后,进一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以景驰公司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的名义进行业务拓展,大肆招揽并雇佣百度自动驾驶技术人员,并利用其担任百度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期间所持有的大量自动驾驶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开展自己的自动驾驶业务。


      第五,百度认为,王劲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百度的技术秘密及经营秘密。景驰公司作为王劲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体,与王劲一起构成共同侵权。


      律师解读


      除非离职前有约定 王劲“挖人”不违法


      关于本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仁堂律师分析称,王劲是否侵犯了百度的商业秘密,要根据保密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确认,既然百度公司要起诉王劲侵犯商业秘密,首先要明确有商业秘密存在的证据,并且该信息公司已经采取了防范措施,该信息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一定实用性。


      其次要有证明被告人王劲及其公司有侵权事实的证据,证明其占有、使用或披露的信息与百度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相同或相似。


      “通过新闻信息可以看出,百度公司并没有直接按照我国刑法二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规定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刘仁堂说,规模化发展运营的公司都已经配备专业法务部门和专职律师,而王劲本人在大中型知名企业的从业经历非常丰富,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对本案会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


      对于王劲“挖走百度技术人才”导致被诉的说法,刘仁堂的看法是,人才的流动应当符合市场规律,除了基本薪酬待遇,吸引人才加盟新公司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股权激励、发展规划,创业理念等。


      “除非王劲离职前有明确约定不得聘用百度员工,否则,不能认定招聘百度人才是违法行为。”刘仁堂指出,百度公司应该思考如此大面积的人才流失是否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薪酬待遇有一定关系。


      专业建议


      避免商业秘密被侵犯 可设专职部门监管


      刘仁堂表示,商业秘密主要是指不为普通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也是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表现为:一、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明知或应知前列行为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五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企业如何避免商业秘密被侵犯?刘仁堂指出,首先要明确人才的管理制度和薪酬待遇制度要符合市场规律,特殊人才的培养的发展规划要更加完善,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对于公司商业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更加细化、专业化,设置专职部门进行监管,定期进行排查和处理泄密事件。”刘仁堂说。

推荐新闻
会员升级
会员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