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8 17:5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继对广告主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广告经营者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分别作出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独家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
该局于当日分别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案件移送函,要求深圳和杭州方面依法查处该违法广告的发布平台深圳腾讯有限公司和杭州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至此,有关“绝味”低俗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平台有望全部受到惩处。
低俗趣味营销惹麻烦
经长沙市工商局查实,绝味官方旗舰店系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在天猫购物平台开设的网络营销店铺;
为了在2017年11月11日的促销活动日进行促销,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0日与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合作协议》,由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在授权期内负责绝味微信公众号的营运以及网络广告投放。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为了在天猫旗舰店和微信公众号促销业务开展,在2017年8月20日同时授权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阿瑞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双十一”促销活动广告投放的相关事宜。2017年8月31日,湖南阿瑞食品有限公司与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设计发布合同》,约定由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双十一”绝味天猫旗舰店和微信公众号的广告设计与发布,广告费30万元。
11月1日,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设计并推送了天猫旗舰店躺在床上脚带镣铐分开双腿身着短裤的女性卡通图片,并配发“鲜嫩多汁,想要吗?”的文字,因该广告被舆论评价不尊重女性、性暗示等差评,11月2日该图片撤下;11月3日,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又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以大卫雕像隐私处打上马赛克为背景的图片并配发了以夫妻、情侣口气暗示描述性行为的文字,该广告推出又引起了网络媒体的一致差评,11月6日,这则广告在舆论压力下撤下。
已开出两张60万元罚单
长沙市工商局认为,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在不同的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图片媚俗,文字低俗,其内容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12月18日,长沙市工商局分别向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两者均不申请听证,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12月22日,长沙市工商局分别向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长沙汇邦广告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两单位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分别处罚款60万元。
发布平台也该担责
此外,长沙市工商局在调查和查处“绝味”低俗广告时发现,该违法广告所发布的网络平台分别为深圳腾讯有限公司所属的微信公众平台和杭州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所属的天猫购物平台。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遂将案件分别移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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