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1 16:10 来源:财新网
红罐究竟属于加多宝,还是广药集团生产的王老吉?这一案件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享“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双方互不侵权,互不赔偿。
这推翻了广东省高院于2014年底作出的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称:红罐属于王老吉。加多宝使用红罐包装属于侵权,需要赔偿广药集团共计1.5亿元。(详见财新网报道“‘红罐’包装一审判给广药王老吉” )
凉茶红罐包装争夺战历时五年,终于落幕。8月16日,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各自发表声明。加多宝称:对判决结果“坚决拥护、热烈欢迎”,“对加多宝能够继续享有使用红罐凉茶装潢权感到欢欣鼓舞”。广药集团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诉讼缘起
1995年,羊城滋补品厂将当地凉茶老字号“王老吉”的商标权租赁给鸿道集团,鸿道集团将该商标授权给其全资子公司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公司”),用于经营红罐凉茶。
1997年,羊城滋补品厂被划归广药集团,商标租赁双方变成了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2000年,广药集团授权许可鸿道集团在红罐凉茶上使用注册证号为626155号的“王老吉”商标,期限从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共10年。
2010年,授权到期,广药集团计划收回商标许可。此时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按照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公开的数据,年销量已达2500万吨。加多宝公司显然不愿失去这一商标。
2011年,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对“王老吉”商标的仲裁。2012年5月9日,广药集团正式收回“王老吉”商标,但双方争议一直未息。(详见《财新周刊》2013年第12期封面报道:“加多宝VS王老吉 全面战争”)
因失去“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凉茶已17年的加多宝公司,于2012年被迫转产“加多宝”凉茶。
一时间,市场上出现两种包装类似的凉茶——均以红色为底色,主视图均有突出的三个竖排黄色中文大字,中文大字两侧各有两列小号宋体黑色文字,上部有条深色装饰线,装饰线之上有黄色小字围绕,下有一粗一细两条装饰线,后视图与主视图基本相同。
这两种包装惟一的区别是文字:一个写着“加多宝”,一个写着“王老吉”。标有“王老吉”字样的红罐凉茶,生产者已变为广药集团下属的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公司”);标有“加多宝”字样的红罐,其广告语自称与从前的红罐王老吉凉茶“还是一样的配方,还是一样的味道”,生产者是加多宝公司。
红罐包装辨识度极为明显。两种凉茶并列对峙于公开市场,纷争由此引发。
“商标没有了,问题不大,因为本来手一握,商标的字就看不到了。惟独这红罐,消费者一看就知道是凉茶!”此前,加多宝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财新记者如是说。广药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广州药业董事会秘书庞建辉也指出,广药对红罐包装十分看重。广州某超市销售人员亦表示:“红罐包装比商标更重要,谁丢了(红罐),谁的日子就不好过。”
“红罐”究竟该是谁的?双方各执一词,争锋延伸至法庭。
2012年7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立案受理加多宝公司诉广药王老吉公司侵犯包装装潢权。三天后,广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受理了广药集团和广药王老吉公司诉加多宝公司包装侵权。2012年12月22日,最高法院指定广东省高级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并无先例
财新记者曾于2013年5月在广东省高院旁听该案一审。当时,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都主张己方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权。(详见《财新周刊》2013年第19期报道“谁的红罐”)
广药集团认为:广药是“王老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王老吉”商标是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当然会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来源于“王老吉”商标的权利人,而配方、口味并不会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判断。
加多宝公司认为:加多宝是红罐王老吉凉茶曾经的实际经营者。包装装潢权益与“王老吉”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消费者喜爱的是由加多宝公司生产并选用特定配方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本案包装装潢由加多宝公司使用并与前述商品紧密结合,包装装潢的相关权益应归属于加多宝公司。
2013年,财新记者曾就此案采访知识产权界专家,然而多名专家均指出:此案并无先例可循。与一般的包装装潢侵权案不同,此案是知名商品的商标所有者与实际生产经营者分道扬镳之后如何确权的纷争,亦关系到知名商品是否还能进一步继续细分为商标、包装、内容物、商誉等诸多因素,若能够细分,又应如何确定其权属,这些都没有明确答案。
这亦是一个很难裁决的局面——如果将红罐包装判给广药集团,该凉茶的配方已与以前不一致;如果判给加多宝公司,则要打破“王老吉”三个字与“红罐”过去建立的特有联系。
最高法的考量
最高法判决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终审宣判后,最高法于8月16日就此案发布新闻通稿,向公众解释判决理由。
最高法称: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最高法还称:知识产权制度在于保障和激励创新。劳动者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的方式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的行为,应当为法律所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当以维护有序规范、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己任,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
“知识产权纠纷常产生于复杂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之下,权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往往交织在一起。对这类纠纷的处理,需要我们充分考量和尊重纠纷形成的历史成因、使用现状、消费者的认知等多种因素,以维护诚实信用并尊重客观现实为基本原则,严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最高法在新闻通稿中说。
加多宝会继续生产红罐吗?
在2014年底广东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有接近加多宝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尽管案件还没有终审判决,但加多宝已在为失去红罐做准备,“接下来的战略重心是推金罐。”该人士称。
加多宝于2015年4月正式推出金罐包装。当时,加多宝集团品牌及资源管理总经理庞振国对财新记者说:“当我们决定一个营销方案的时候,就已经对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做过详细的评估。”他说:加多宝已经不再纠结于国内市场份额,“加多宝要走上国际舞台”。
“金罐加多宝”推出至今已两年有余,消费者对“红罐之争”亦已淡忘。
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于2017年3月发布的《2016年度饮料行业整体运行报告》,2016年中国凉茶行业市场销售收入达561.2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加多宝凉茶占据了52.6%的市场份额。若是细分至罐装凉茶市场,则加多宝凉茶已占据70.7%的市场销售份额。
8月16日,财新记者向加多宝方面询问:加多宝是否会重新恢复生产红罐凉茶?截至发稿时止,加多宝方面未予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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