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粉智能广告机”侵权微信

2017-05-08 15:39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


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昨日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既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民商事案件,也有涉及知产审判“三审合一”中的行政、刑事案件,包括:“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案、“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国立血清研究所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其中,“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等,由于涉及知名企业品牌利益保护和市场份额竞争,在社会影响大。

据悉,随着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专利案件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需要法院在新的领域和业态下对新类型商业模式和行为进行规范。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两起与社交媒体相关。

案例

A

设计参考QQ空间图片被诉侵权

在一起案例中,“天花边角(L5)”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胡某认为迪利装饰厂侵害其专利权,诉至法院。迪利装饰厂表示,其实施的是现有设计,并提交了经公证的某公司Q Q空间页面截图打印件,显示该公司Q Q空间向外发布大量公司产品图片,其中包括被诉侵权产品图片,上传时间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

本案涉及网络证据的认定问题,对于Q Q空间上的图片是否具备公开性,法院针对具体情况展开论述,并根据使用用途等不同情况对网络证据进行了准确认定。法院认为,该Q Q空间的所有人为公司,用途是宣传推广公司产品,且公证书显示该Q Q空间显示的产品图片处于“所有人可见”状态。在胡某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迪利装饰厂主张的现有设计抗辩成立。

B

“微邻友无验证”与“微信”软件集成侵权

在另一起案例中,被告人袁某等八人共同设立公司,开发出“微邻友”、“微邻友无验证”等计算机软件,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将其软件连同“微信”软件一起,集合成刷机包制作刷机软件,安装、制作“搜粉智能广告机”,共销售“搜粉智能广告机”2076台。

该广告机可对任意地理位置为中心的周边微信号实现自动检测和发送消息,“微邻友无验证”可对任意地理位置为中心的周边微信号实现自动查看微信用户的详细信息,其中“微邻友”必须结合微信才能正常使用。“微系列”软件具有实现对微信软件进行自动化批量操作功能。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微信软件的定位、群发、添加好友等功能,自动添加一定范围内的微信用户好友并推送广告信息,侵害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给广大微信用户带来侵扰,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八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袁某等四被告人各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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