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和去哪儿网因信息泄露被判道歉

2017-04-11 16: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乘客庞先生在趣拿公司下辖网站“去哪儿”官网预订了东航的航班,随后却收到航班取消的诈骗短信,他认为是“去哪儿”和东航泄露了自己的个人隐私,于是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在各自官网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他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一审判决驳回了庞某全部诉讼请求后,庞先生不服,上诉到北京一中院。3月27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改判东航、趣拿公司公开道歉。

乘客买机票遇“航班取消”诈骗

       2014年10月11日,庞先生委托同事鲁某通过“去哪儿网”订购了一张泸州到北京的东航机票,“去哪儿网”订单详情页面显示庞先生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但订单中仅留下了庞先生同事鲁某的手机号。当天,“去哪儿网”向鲁某手机发送短信,说明订购的机票已出票。并提示:警惕以飞机故障、航班取消为诱饵的诈骗短信。

       两天后,庞先生的手机收到了一条航班取消短信,该短信列明了庞先生的姓名、航班号等信息,告知庞先生订购的航班由于机械故障已取消,并提供了相关联系号码,要求庞先生联系并办理改签业务。后经与东航核实,向庞先生发送短信的号码并不是东航的,且该航班也没有取消。

       对于诈骗短信为什么会发到庞先生本人手机号上,客服人员解释称通过该机票信息可查看到开头136、尾号949的手机号码及开头189、尾号280的手机号码,可能由订票点泄露了庞先生的手机号码。

起诉公司要求道歉败诉

        庞先生认为,他在“去哪儿网”购买东航机票,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隐私权遭到严重侵犯,东航及趣拿公司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故起诉要求两家公司在各自的官方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向其公开赔礼道歉。他同时主张,诈骗短信对其行程安排造成困扰,影响其工作,故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法院无法确认趣拿公司和东航存在泄露信息的侵权行为,故一审判决驳回了庞先生的诉讼请求。庞先生不服,上诉到北京一中院。

两公司存在泄露信息的高度可能

       3月27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本案在案证据,庞先生的同事鲁某通过“去哪儿网”订购了东航的机票,仅给“去哪儿网”留了自己的手机号,没有留庞先生的手机号,但由于庞先生以前曾经通过“去哪儿网”订过机票,且经常乘坐东航的航班,现有证据显示东航和“去哪儿网”都留存有庞先生的手机号。


       此外,一个难以忽视的背景因素是,在本案所涉事件发生前后的一段时间,东航、“去哪儿网”被多家媒体质疑存在泄露乘客信息的情况。这一特殊背景因素又进一步强化了东航、“去哪儿网”泄露庞某隐私信息的可能。尽管东航在庭审中提交了其他航空公司关于此前的信息泄露是犯罪分子所为的新证据,但国家民航局公安局2014年10月曾发文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将当时的亚安全模式提升为安全模式。综合以上情况,东航和“去哪儿网”的安全管理并非没有漏洞,且存在提升的空间。

        一中院认为,东航和“去哪儿网”存在泄露庞先生个人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东航和“去哪儿网”应当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最终,北京一中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趣拿、东航两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以公告形式向庞先生赔礼道歉,驳回庞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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