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盗版严重 官方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

2016-11-15 17:13 来源:法制日报


网络服务商须建四项工作机制

       据该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网络服务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好法律义务,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具体包括侵权处理机制、版权投诉机制、通知删除机制和上传审核机制。

       《通知》第2条规定了侵权处理机制。无论是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还是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商,都要建立健全侵权作品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版权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版权最基本的义务。

       《通知》第4条规定了版权投诉机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应当积极受理权利人投诉,及时依法处理权利人的合法诉求。

       《通知》第6条规定了通知删除机制。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商应当在其服务平台显著位置载明投诉方式,并在接到权利人通知投诉24小时内删除侵权作品、断开相关链接。

       《通知》第8条规定了上传审核机制。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当审核并保存吧主、版主、应用程序开发者等的姓名、账号、网络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履行好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负责人说,四项工作机制实现了版权投诉处理有入口有出口,有投诉有应对,有审核有删除,从而确保在制度建设层面覆盖网络文学作品传播的全流程,在实际操作层面确保处理侵权纠纷有途径无死角。

       加强监管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该负责人指出,《通知》重申了著作权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商的主体责任和注意义务,强化了版权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

       就解决当前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工作遇到的瓶颈问题,《通知》提出了三项创新举措:一是要求提供搜索引擎、浏览器等服务的网络服务商,不得通过定向搜索或者链接,以及编辑、聚合等方式传播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文学作品。该负责人说,随着技术发展,传播侵权文学作品的新方式层出不穷,国家版权局力图通过本次《通知》明确技术措施在版权管理工作中的边界,解决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版权问题。

       二是要求提供贴吧、论坛等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对一些直接以文学作品或者作者命名的贴吧、论坛的管理,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应责成相关贴吧、论坛的吧主、版主确认用户提供的文学作品系权利人本人提供,或者已经取得权利人许可,以防止对一些重点、热点的网络文学作者和作品的侵权。

       三是国家版权局将建立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监管“黑白名单”制度。一方面,将那些从事侵权盗版的网站纳入“黑名单”,解决“只管乖孩子,不管坏孩子”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公布重点监管作品“白名单”,明确热门文学作品的授权链条,解决版权纠纷中的“明知”“应知”问题。国家版权局希望在加大对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打击力度的同时,通过尝试推行“黑白名单”制度为突破口,最终建立健全网络文学版权使用传播的长效机制。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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