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7:49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我国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加码。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督促生产企业诚信,食药监局将为婴幼儿乳粉生产商设立“一企一档”。
规定明确,食药监总局负责组织建立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规定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真实、准确记录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和社会监督信息。重点记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信息、产品召回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社会组织监督信息、媒体曝光信息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企业分类监管的依据并进行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检频次。
上述规定征求意见截至8月31日,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参与意见征求。
[ 2024-07-11 13:41]
[ 2024-06-14 09:15]
[ 2024-05-13 17:05]
[ 2024-04-25 10:49]
[ 2024-04-19 10:31]
[ 2022-02-28 15:22]
[ 2023-04-28 10:00]
[ 2023-04-25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