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6 09:35
以下文章来源于电商合规及争议解决 ,作者宋婉瑜
品牌企业在小红书上招募博主对自有产品进行试用,博主就试用发布推荐笔记是越来越多企业使用的推广方式。但这种推广方式一不小心就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广告法》的规定。近日,上海某医疗器械公司(“该医疗器械公司”)招募小红书博主在小红书上发布虚假使用笔记,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处罚45万人民币。
案情介绍
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2 月 25 日期间,该医疗器械公司委托上海某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推广公司),招募了 400 名 “小红书”个人博主,发表了 400 篇隐形牙套体验笔记。该医疗器械公司制定了宣传要点(brief),包括产品主要卖点、品牌优势、标题关键词、内容关键词等,并向推广公司提供了推广所需物料。推广公司将推广所需物料直接寄送给小红书博主。小红书博主按照宣传要点要求,自行撰写体验笔记。最后交由该医疗器械公司审核和最终确认。经确认的定稿发还给博主在“小红书”APP 的个人主页下发表。招募的 400 名博主在没有佩戴过该医疗器械公司隐形牙套进行牙齿矫治的情况下,虚构自己的体验经历,上传有明显识别性的该医疗器械公司品牌的产品包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认定该医疗器械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 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对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最终对其处罚如下:罚款 450000 元。
合规启示
小红书种草成为越来越多品牌企业做口碑推广的方式,从开始的用户真实体验分享,到现在商业合作,这种推广方式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不合规的情形。从以上案例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合规的启示:
1、作为品牌方,委托博主发布种草笔记,应当结合产品要求博主进行实际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对于博主发布的内容,不能进行实质性的干预。作为博主,发布的产品种草笔记需要建立在真实使用体验的基础上,笔记内容也应当是真实的体验感受,不得虚构;
2、就以上案例,医疗器械公司委托博主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推荐笔记,有可能被认定为发布广告,由于涉案产品是医疗器械,根据《广告法》第二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可能会被认定博主构成广告代言人,从而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禁止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的规定。
3、如果被认定为广告,则会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关于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在本案中,当事人同样因为在其他媒体中发布了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医疗器械广告被处罚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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