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12万的市场总监被解雇后……

2022-07-12 16:03


2012年11月12日,北京男子高某入职HuiR,先是担任疫苗中国客户解决方案及市场总监职位,月基本工资90000元。2016年11月12日,双方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高某担任Marketing部门疫苗中国市场部负责人,身为高级市场总监的他月基本工资为127995元。2019年1月14日,HuiR向高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了与高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2019年7月1日,高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解除劳动合同、支付2018年未休年假工资、支付2019年1月15日至6月30日的长期储蓄等事宜申请仲裁。当时,该仲裁委员会认定HuiR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违法,但认为长期储蓄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不属于劳动争议事项,仲裁委未予处理。


高某与HuiR均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2020年9月2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为因高某的工作岗位已被其他员工取代,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判决HuiR与高某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19年1月14日违法解除。双方上诉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9日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高某认为,HuiR应该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后果。2021年4月20日,高某再次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HuiR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长期储蓄金、工资损失、住房补贴等共计515.9万元。


2021年6月8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HuiR支付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2018年3天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共计37.7万余元,驳回高某其他仲裁请求。然而,双方均不服裁决结果,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双发争议中,有一项是关于长期储蓄金的问题。


庭审中,高某主张HuiR每个月按照员工个人工资数额的10%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剩余款项交给保险公司作为长期储蓄计划,长期储蓄金是薪酬的一部分。HuiR认可确实存在长期储蓄金,是公司给员工的一种额外福利待遇,但是具体提取规则不清楚,应当由高某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


法院认为,高某主张的长期储蓄金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高某主张辉瑞支付2019年1月15日之后的工资损失、住房补贴损失及长期储蓄金损失,因高某与HuiR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19年1月14日解除,故上述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东城法院一审判令HuiR公司支付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41835元、2018年三天未休带薪年假工资35308.9元,共计37714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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