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7 10:30
企业间的并购交易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交割之前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成为导致“夭折”的原因。买卖双方应如何防范那些可能导致交易“夭折”的不利因素?在面临商业问题时,公司高管与企业法务应如何把握好商业与法律的平衡点,让交易顺利推进?
7月5日下午,在创新工场的支持下,Legal Executive Board举办了并购“夭折”的风险防范与应对处理的线下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我们邀请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忠钢律师结合专业知识及案例分析就投资并购“夭折”的风险防范与应对展开分享交流。23位企业法务代表参与了本次交流活动。
嘉宾介绍
德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张忠钢
张忠钢律师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律师事务所金融专委会执委委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张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超过15年,在私募股权投融资、公司证券、跨境并购、保险资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在跨境并购领域,擅长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设计出最合理的交易架构,全程参与投资意向书的拟定、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本草拟及谈判、协助交割等。
在私募基金及投融资领域,张律师及其团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满足各类股权私募基金、地产基金、并购基金及产业基金从募集设立、常年法律服务、境内外项目的投资及架构设计、投资后项目的管理及争议解决、直至项目退出等全方位的法律需求。曾为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投资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作为德恒上海办公室私募基金领域的资深律师,曾牵头组织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相关风控研发产品;张律师还曾合著了《公司并购实务操作与法律风险防控》一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出版第一版。
张律师拥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精彩回顾
这次的研讨会张律师主要围绕4个要点展开说明:
(一) 可能导致并购交易“夭折”的常见因素与案例
(二) “交割条件”对交易成败的影响
(三) 估值“落差”问题对并购成败的影响
(四) 其他问题对并购成败的影响
精彩案例分享:
某并购案中,境内买方需要将交易价款支付给境外卖方(一家香港企业),但相关的跨境支付程序需要在股权工商变更后的数月内完成。
卖方提出,交易文件签署后,买方即应将价款汇至双方共管的监管账户,利息应归卖方;且因为股权交割之时卖方尚未收到任何价款,关于目标公司公章、证照、产品配方等实物交接也应在卖方收到价款后进行。
买方(财务部门)则认为,将一笔巨额现金存放在监管银行数月,对于买方而言会产生资金成本和风险,因此不同意开立监管账户的操作,更不同意利息归属卖方的要求;另外,股权交割后就应完成目标公司管理权和相关资料的交接。
双方就上述问题僵持不下。
分析:
买卖双方都过于强调自身的风险。
买方单从控制成本、规避买方资金风险的角度考虑问题;同时,卖方也忽视了股权交割后的实物交接对于买方而言的重要性。
买方可行的思路为:若非因跨境支付前需履行一系列政府审批程序,在股权完成交割时买方即应将价款支付给卖方;所以,在当前的客观情形下,监管账户的操作就是一个可以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替代性方案。
至于监管账户资金利息的归属问题,卖方的主张自然也就很好理解了。而对于卖方而言,卖方也不应在对方“交钱”后仍然拒绝尽快“交货”。
谈判结果:
买方同意提前将部分价款存入监管账户,且利息归属卖方;与之相应,卖方同意工商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则同步进行实物交接。
小贴士
设置交割条件需考虑的因素:
第一,考虑重要程度。交割条件是完成交易必须要满足的前提;任何一个交割条件在约定期限内未成就,都足以让交易一方“walkaway”,即解除合同、终止交易。
第二,考虑可行性。交割条件的设计应综合考虑交易的进度要求,是否影响交割的计划时间表;否则,可能适合放在“交割后承诺”条款。
第三,考虑相关评估标准。在交割条件设计时,建议尽量明确具体的指标、数据等确定性标准。
在最后的互动问答环节,张忠钢律师耐心地为大家解答了关于投资并购的困惑。本次关于并购“夭折”的风险防范与应对处理的线下交流活动,得到了参与同行的一致好评。当然,我们LEB也将持续为大家展开投资并购的实务分享,期待更多企业法务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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