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合规培训:法院信息公开

2018-12-25 15:45


随着司法透明度以及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法院提供的信息公开体系不断完善。在信息合规培训中,需要对法院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予以明晰,以期待更好地了解法院司法状况,也能够监督法院行为,促进各方主体的行为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

首先,我国已经实行全国法院系统的司法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需要在信息合规培训中予以了解。全国各级法院的司法裁判文书,通过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法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任何公民均有权进行查看。通过此举,一方面公民可以监督该裁判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警示民众的作用,以避免此类犯罪的再次发生。但是,在信息合规培训中必须注意,未成年人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以及普通案件中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均属于不得公开的事项,公民在阅读已公开司法裁判文书的过程中,必须对公开与否的界限予以明确。法院依法不公开的内容,公民不得通过任何途径予以获取,否则会因为涉嫌犯罪而受到法律的处罚。

其次,与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活动相类似的法院信息公开,还包括公开庭审。在信息合规培训中,需要对法院的公开庭审予以关注。所谓公开庭审,是指对于不属于依法不得公开审理的案子,法院在自己的网站或者法院电子屏幕上予以公布案由及开庭时间,公民可以持个人身份证进入法庭进行旁听。但在信息合规培训中必须注意,只有法院允许旁听的案件,公民才可以进行旁听,同时在旁听庭审过程中不得有录音录像等任何不当的信息获取行为,也不得拍照或者将该案件的相关图片、文字等信息传递给他人。在信息合规培训中需要强调,公开审判是公民监督司法的有效手段,但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最后,2018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是信息合规培训在关于法院信息公开问题上需要关注的文件之一。根据该《规定》,全国各级法院通过统一的网站——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但在案件尚未审结之前,相关案件的信息内容只能向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与案件相关者公开,其他社会公众不得浏览。同时,在进行脱密处理、案件已经生效的情形下,可以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案例,以供公众浏览学习。

法院信息公开,作为司法透明化进行推进的有效手段,在信息合规培训中可以通过对一系列公开内容及流程的明晰,主动了解我国司法现状,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检索来规范自己在工作、生活中的行为,是各方主体检索信息、规范自己行为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各行业行为规范化的有效方式。同时,公民还可以通过法院信息公开对案件以及审判进行监督,提高司法的透明度以及公信力。

信息公开培训中,对于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以及相关司法文件均应当予以了解,通过不同领域信息合规的对比,合理进行信息的获取以及自己行业的信息处理。法院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合规培训中的一环,既是公民监督司法的有效途径,也是通过法院公布的相关案例规范自己行为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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